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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
加班費怎麼算?2026 平日、休息日、例假日、國定假日加班費完整拆解
先給結論:平日加班前 2 小時加給 1/3 以上(約 1.34 倍),再延長的 2 小時加給 2/3 以上(約 1.67 倍);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另再加給 1⅓ 以上,之後另再加給 1⅔ 以上,按實際時數計算;國定假日經員工同意出勤,工資加倍發給;例假日依勞動部見解不得排班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停止,且工資加倍、事後補假。以下附條文與實際算法。
本文為一般性教育內容,非法律意見。實際倍率與計算方式因情況而異,以勞基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,請與專業人員確認。
1. 平日延長工時
當員工在平日超過正常工時,超出的時數就是加班。常見的算法是:前 2 小時每小時約加給三分之一,也就是約 1.34 倍;再往後的時數約加給三分之二,也就是約 1.67 倍。
計算範例
假設正常時薪 NT$200,員工加班 3 小時。前 2 小時約 200 × 1.34 ≈ 每小時 268,兩小時約 536;第 3 小時約 200 × 1.67 ≈ 334;當天加班合計約 870。這只是幫助理解的範例,實際數字請以法規與正確的計算方式為準。
2. 休息日加班
休息日是一例一休中的「一休」。經員工同意出勤時,依勞基法第 24 條第 2 項:前 2 小時,每小時另再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1⅓ 以上;第 3 小時起,另再加給 1⅔ 以上。2018 年 3 月 1 日修法後,按實際工作時數計算,不再有「做 1 小時算 4 小時」的規定。休息日的工作時數,也要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。
計算範例
月薪 NT$36,000 的員工,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36,000 ÷ 30 ÷ 8 = NT$150。休息日工作 3 小時:前 2 小時 150 × 1⅓ = 200,共 400;第 3 小時 150 × 1⅔ = 250;應另外加給 NT$650。月薪本來就包含這一天的工資,所以 650 是額外要付的;時薪制員工還要加上這 3 小時的本薪,也就是常聽到的 2⅓ 倍與 2⅔ 倍。
3.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
例假是每 7 天中強制的一天休息。依勞動部見解,即使員工同意,也不能在例假日排班。勞基法第 40 條只允許在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時停止假期,此時當日工資要加倍發給、事後給予補假,並在 24 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。所以排班時,應該先把例假固定下來。
國定假日經員工同意出勤,依第 39 條工資加倍發給:月薪制員工在 8 小時內,除了原本的月薪再加發一日工資。以時薪 NT$150 計算,國定假日上班 8 小時,要另外加給 NT$1,200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,依第 24 條平日加班費率計算。國定假日若剛好落在員工的例假或休息日,要另外補一天休假,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。
| 日子 | 前段 | 後段 | 條文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平日延長工時 | 前 2 小時 +⅓(約 1.34 倍) | 再 2 小時 +⅔(約 1.67 倍) | 第 24 條第 1 項 |
| 休息日出勤 | 前 2 小時 另加 1⅓ | 第 3 小時起 另加 1⅔ | 第 24 條第 2 項 |
| 國定假日(經同意) | 8 小時內 工資加倍 | 超過 8 小時 依平日加班 | 第 39 條 |
| 例假日 | 不得排班 | 天災等例外:工資加倍+補假 | 第 40 條 |
加班費試算(月薪制員工)
輸入月薪與時數,看法定最低應額外給付多少。預設為 2026 年最低工資,月薪 NT$29,500。
加班上限與補休
延長工時連同休息日工作,每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;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單月最多 54 小時,但每 3 個月合計不得超過 138 小時,且一天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12 小時(第 32 條)。員工可以選擇把加班換成補休,補休時數與實際工作時數 1 比 1,不乘倍率;到了約定期限或離職時還沒休完的,要依當天的加班費率付錢(第 32 條之 1)。
2026 年勞工國定假日
1/1、2/15-2/19(小年夜、除夕、春節)、2/28、4/4、4/5、5/1、6/19、9/25、9/28、10/10、10/25 與 12/25。2025 年修法新增小年夜、教師節(9/28)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(10/25)與行憲紀念日(12/25)。公務員的補假日期不拘束民間雇主。2026 年最低工資:月薪 NT$29,500、時薪 NT$196(2026 年 1 月 1 日起)。
2026 年 9 月 27 日依官方來源查核:勞動基準法第 24、32、32-1、36、39、40 條及施行細則第 23-1 條;勞動部問答:月薪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(月薪 ÷ 30 ÷ 8)與例假日出勤(1、2);2026 年最低工資公告。
4. 為什麼手動計算風險高
問題不在於倍率太難,而在於你得先正確分類:哪些時數是平日加班、哪些是休息日出勤、又落在哪一段。對於加起來上百人的多門市連鎖,每個月手動分類再乘倍率,正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,而加班費算錯,就是直接違法。
正確的加班費,從正確計算的工時開始,不是從月底的猜測開始。
WorkCo 依實際送出的班表,計算每個人的工時與加班,並匯出報表給會計接續處理,減少月底手動分類與乘算。但系統只是輔助工具,選對倍率、解釋法規與給付責任,仍在你與你的顧問身上。請永遠以勞基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實際畫面 · 薪資(付費方案)
工時與加班費從實際送出的班表算出來,不是月底再回頭手算。
常見問題
平日加班費怎麼算?
平日的延長工時,常見的計算方式是:前 2 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約三分之一,也就是約 1.34 倍;再往後的時數則加給約三分之二,也就是約 1.67 倍。舉例:時薪 200 元,前 2 小時每小時約 268 元,第 3 小時起每小時約 334 元。實際倍率與計算方式,以勞基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,請與專業人員確認。
休息日加班費和平日一樣嗎?
不一樣。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,每小時另再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1⅓ 以上,第 3 小時起另再加給 1⅔ 以上,按實際時數計算(第 24 條第 2 項)。例如時薪 NT$150 工作 3 小時,要另外加給 NT$650。
例假日和國定假日加班怎麼算?
例假日依勞動部見解,即使員工同意也不能排班,只有第 40 條的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例外,且工資加倍並事後補假。國定假日經員工同意出勤,依第 39 條在 8 小時內工資加倍發給,超過 8 小時依平日加班費率計算。
加班費倍率是固定不變的嗎?
本文列出的 1.34 倍、1.67 倍等是常被引用的數字,但實際適用會因情況、變形工時制度與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而不同。加班費不是一個永遠固定的數字,計算時應以勞基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,並與專業人員確認你的個案,避免因為套用過時或不適用的倍率而違法。
系統可以幫我自動算加班費嗎?
可以協助,但仍需你確認。WorkCo 會依實際送出的班表計算每個人的工時與加班時數,並匯出報表給會計接續處理,減少月底手動兜數字的錯誤。不過系統是輔助工具,最終的倍率適用、法規解釋與給付責任仍在你與你的專業顧問身上,請以勞基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例假日可以加班嗎?
原則上不行。依勞動部見解,即使員工同意也不能在例假日排班。例外是第 40 條的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,此時工資加倍、事後補假,並在 24 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。
每個月最多可以加班幾小時?
每月 46 小時,休息日工作時數也要算進去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單月最多 54 小時,但每 3 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,且一天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12 小時(第 32 條)。
加班可以換補休嗎?
可以,由員工選擇、雇主同意。補休時數與實際加班時數 1 比 1,不乘倍率;到期或離職時沒休完的,要依當天的加班費率付錢(第 32 條之 1)。
2026 年有哪些國定假日?
1/1、2/15-2/19、2/28、4/4、4/5、5/1、6/19、9/25、9/28、10/10、10/25 與 12/25。2025 年修法新增小年夜、教師節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與行憲紀念日。國定假日若落在員工的例假或休息日,要另外補一天假。